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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毛虫 于 2013-11-5 17:02 编辑
多次上访案 霍山县法院执行画句号
近日,霍山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多次越级上访案。在信访局干部的共同参与下,成功促成一起越级上访案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13年9月19日霍山县执行局收到一起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霍山县大华石料厂劳动争议赔偿案。
案件刚到,县信访局的领导就到了。原来,此案是工伤事故,申请人受伤住院后,双方多次协商准备私了未果,后来申请人李某就走上访之路,不但到霍山县信访局上访,还到六安市、安徽省信访局上访。是信访局领导引导申请人李某依法维权。
2012年9月16日申请人李某在被执行人霍山县大华石料厂工地施工,李某驾驶的挖掘侧翻致其受伤。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2011年7月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霍山县大华石料厂建立事实劳动关系;2013年2月12日经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申请人李某为劳动功能障碍四级。2013年6月12日霍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解除劳动关系,被执行人霍山县大华石料厂赔偿申请人李某停工期间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费用八十六万元。申请执行后,在信访部门领导的协助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给付了三十八万元,下剩的年底前付清。
此案通过信访部门的参与,释明法律规定,赢得双方当事人的理解,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做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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