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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四月一日君 于 2013-11-30 09:00 编辑
话说寿县已经不是第一次有这样的强奸新闻了。一件事情是巧合,两件事情是偶然,那么多次发生老人强奸事件是不是应该反思下为什么寿县老是发生类似的案件吗?{:soso_e111:}{:soso_e111:}而且每次受害的不是儿童就是老人!!!
潘某,女,80岁,是寿某敬老院收容的五保户,有精神分裂。这样一位高龄精神分裂患者,却遭到邓某的多次强奸。2012年三月的一天,邓某进入潘某的房间,欲奸淫潘某,在其脱潘某某的裤子时副院长赵某发现并制止。
2012年五六月份的一天上午,邓某趁潘某某一个人在房间内之机,进入其房间,对其奸淫,正在奸淫时,被他人发现并告知潘某某之子陈某。其后,邓某因此被敬老院开除。2013年三的一天中午,邓某吃过午饭,看到潘某一个人在房间内,进入其房间,将其奸淫。2013年4月19日下午,邓某趁潘某某一人在房间内之机,进入其房间,将其奸淫。
判决被告人邓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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