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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了很久,还是忍不住上来吐槽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0月份就在六安呆着,差不多11月份在六安找了瑜伽馆的兼职,分别在沃尔玛店还有白云商厦店(同一个老板娘开的)。
工作了半个月,浙江的姐妹找我过去帮忙,所以六安的工作也辞职了。去瑜伽馆找老板娘的时候,老板娘不在瑜伽馆,只好在电话里面沟通。
其实工资并没有多少,几百块,对于一个老板来说不是很重要,对我来说也无所谓。 只是心里很气愤。我上了八节课,这八节课中,只要几节是自己的,其他时间课程是老板娘让我帮忙代课的。
那几天晚上下雨,天气降温,自己没有吃晚饭就过去帮忙,冒雨回家。想想非常不值得。可是,老板娘后来发的微信更加让人恼火。这是一个瑜伽人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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