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马年春节的日益临近,点烟花放爆竹在很多人心里也提上了日程。1月22日,记者获悉,合肥警方发出了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这10天内将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者最高可罚5万。
这10天可放烟花爆竹
根据规定,今年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全年共10天,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警方提醒市民,应在指定地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和专业燃放类产品。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只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规定的C、D级烟花爆竹产品。
合肥警方表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不要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