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390
  • 回复2

六安一男子在酒店被撞伤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22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从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处获悉,一名姓袁男子在该市一家酒店的公共区域不小心撞伤,酒店方面称该其不为此行为负责。

袁先生介绍,2月18日凌晨,他和朋友聚会后就近找了一家宾馆准备休息,把车停好后,朝着酒店走来。当时,外面刮着大风,有点冷,当他走到酒店门口时,他误将酒店的落地玻璃当做了玻璃门,一头撞在落地玻璃上,当时就倒在地上,满嘴是血。据医院诊断,袁先生的嘴唇受创,缝了三针,花了数百元医药费。“酒店一句道歉都没有。”这让他十分气愤,他认为此事酒店也有责任,“酒店应该在落地玻璃上提醒消费者,要不然我也不会受伤。”但该酒店负责人回复他说,袁先生受伤不是因为酒店的服务不周到,他撞伤的位置在酒店的公共区域,不属于酒店的服务范围,所以酒店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据悉。律师认为,由于顾客尚未进入酒店的服务范围,且事件的过失主要是由于顾客自己的大意造成的,所以酒店方面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2-22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误将酒店的落地玻璃当做了玻璃门{:1052:}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2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撞的很猛啊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