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四月一日君 于 2014-2-27 09:42 编辑
去年9月1日晚上,有个事情很轰动,在马塍路世纪联华超市里,一个小伙子用刀挟持了9岁的小姑娘,当时超市里人来人往,正是闹猛的时候,警察赶到,19分钟就制服了他。 昨天,西湖法院开审此案,小伙子小周被指控的罪名是“非法拘禁”。 案子没有当庭判决,律师在庭后说,真希望他能够被判缓刑,因为开庭前在取保候审阶段他还找到了一份在物流公司当司机的工作呢。而当初导致他犯案最大的原因就是家里人经常唠叨他没工作。 前一天 父亲又唠叨了他 一气之下他离家出走 小周是余杭人,25岁,读到高一就肄业了。之后摆过地摊,在印刷厂做过小工,后来没有工作就待在家里。 他家条件不大好,母亲是聋哑人,父亲是农民,有心脏病,也只能干点泥水工零活。因为儿子老是无所事事地待在家里,让大人心里蛮烦。去年8月31日早上,父亲又唠叨了他。 这一回,父子俩吵了起来,小周离家出走。 从案发前的轨迹来看,现实确实让小伙子郁闷不已,他去了万象城,满眼都是他买不起的东西。 晚上他在钱江新城找了个展厅躺了一晚,第二天,他又逛了博库书城。 世界很大,他的世界在哪里。越想越郁闷,偏偏这个时候他看到手机上一连串来自家人亲戚的未接来电。 “如果现在回去,肯定又会被他们骂”,小周愤愤地拔出SIM卡,扔进垃圾桶,当他最为懊恼的时候,刚刚走到超市门口。 他只想 搞点事情出来 没想真伤害小姑娘 公诉人问他,“你当时为什么会想到去做挟持这个事情?” 小周说,一开始没有明确地要劫持孩子,只想着“搞点事情出来”,因为“当时压力很大,家庭还有工作上都很苦闷”。 他走进超市,顺手拿了一把最普通的水果刀,又在卖麦片的货架蹲下,拆了刀的外包装,把刀放在裤子的右口袋里,然后就看到不远处的奶制品柜台,有个小女孩正在挑牛奶。 “当时你是怎么挟持的?”公诉人问。 “我右手拿着刀,左手把她搂过来”,小周说着,还比划了一下。 他没想到的是,当时9岁的小姑娘说“我把钱包给你,放了我”。 小周没要她的钱包,“因为我不要钱嘛”。 超市的工作人员报警,过了10多分钟,“我觉得警察来得差不多了,他们可以抓我去坐牢了,我不想再挟持了。”小周说,警察到后不久,他就把刀扔到了一个货架上,推开了小女孩。 “我当时脑子挺乱的”,描述挟持过程,他甚至不清楚整个过程持续了多久,“五六分钟,七八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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