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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许,金安区中店乡椿树岗村人士。2013年4月7日,我和老婆在中店乡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我和老婆都是初婚,老婆是福建人。
2013年7月,我携带老婆那边的初婚初育证明以及结婚证等证件到中店乡计生委办理准生证,却被告知,计生系统里显示,我曾与一名女子未婚生过小孩,说信息是从六安人民医院发过去的,无法给我办理准生证。天啊!这名女子我根本就不认识啊,2012年年底,我买车时还到中店乡开过未婚未育证明呢!怎么才过几个月,我就有了个小孩?
我将这个情况告知乡计生委,计生委说需要村长开证明,可村长怎么也不肯开证明,甚至闭门不见,他让我去找到系统里那名与我生小孩的女子,让她来证明,要么就办理二胎。那名女子,我根本就不认识啊,怎么找到她?通过一些渠道,我查到,那名女子与小孩现在已经在六安市买房落户,但我无法联系到她。办理二胎证,那我也不愿意,明明是一胎啊,办理了二胎,那不就是承认我有过小孩。
本人与老婆均在上海工作,为这件事情,我放下工作来回跑了很多次,始终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我老婆已于2013年11月28日,生下小孩,由于没有准生证,我们不能报销生育费用,现在小孩也上不了户口。为这事,老婆多次与我吵架,我痛苦不堪!
我该怎么办?恳请市人口和计生委的帮助,督促中店乡计生委和椿树岗村村长查明事实,更正我的计生信息,为我小孩办理准生证,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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