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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网购“后悔权” 可7天无理由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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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3月15日起,消费者期盼已久的网购“后悔权”将得到法律的保障。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换货。除了天猫、京东、苏宁易购B2C电商平台之外,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淘宝等C2C电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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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已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4种商品之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实际上,在此之前为了吸引消费者,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B2C电商已经推出了7 天退换货的服务措施。消费者对于网购退换货的不满主要集中于淘宝之类的C2C电商平台,此次新消法或将对淘宝商家产生较大的冲击。一些淘宝商家担心出现恶意退换货将增加自己的成本;而一些消费者则担心新规在淘宝上得不到很好的执行。


对此,淘宝官方回应,淘宝现有退货流程基本可以最大限度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卖家进行退货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申请淘宝小二介入。而对于消费者的担心,淘宝官方表示,即日起,7天和超过7天退货的服务将在淘宝店铺中大范围铺开,相关宝贝将被打上7和7+的标识,方便消费者辨认和选择,现在已经有近1.5万淘宝卖家主动承诺并申请提供长达15天的退货服务,有386万商品设置了超过7天的退货服务。

>>分析

家电电商物流仓储将承压

根据艾瑞的统计,去年3C家电网购规模已经占到整体网购市场的两成。所以,受到新消法影响的还不止淘宝等C2C电商平台,主营家电等大件商品的京东、苏宁易购等B2C电商也将承受新增压力。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预计,新消法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退换货的数量可能会激增,这对于电商企业以及家电制造企业在物流、仓储和支付环节将造成新的压力。电商及制造企业需要更大的物流配送、支付能力和仓储空间来应对退换回来的大件商品,这些都会增加企业成本,尤其对处于盈利边缘的B2C电商企业形成压力。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3-15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该这样了{: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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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soso_e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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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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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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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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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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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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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6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出台一年,我少损失几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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