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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幼儿园违规给幼儿服用病毒灵责任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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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9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宜昌夷陵区馨港幼儿园部分家长怀疑园方给幼儿服用“病毒灵”。3月18日,夷陵区警方发布消息称,经初步查明,馨港幼儿园存在违规给幼儿服用处方药 “病毒灵”的现象,园方两位相关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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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夷陵区成立多个工作组全天侯处理此事,经过公安机关几天紧张的调查,初步确定馨港幼儿园存在违规给幼儿服用了处方药 “病毒灵”的现象,警方18日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馨港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予以刑事拘留。

3 月17至18日,夷陵区卫计部门已组织99名幼儿在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进行免费体检。经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组织的专家对体检结果进行分析,目前所有幼儿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肝胆脾超声、心肌酶谱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相关器官功能障碍,且暂无共同的有意义的临床生化指标异常。个别幼儿出现体检结果异常尚需复查,并无群发趋势。

夷陵区还将继续组织馨港幼儿园幼儿进行免费体检,做好幼儿体检和专家会诊工作,做好幼儿分流就学方案,及时发布工作进展情况。

两部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幼儿群体服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17日就陕西、吉林两地个别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发布通报。通报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幼儿群体服药。

据报,陕西省西安市宋庆龄基金会枫韵幼儿园和鸿基祥园幼儿园、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芳林幼儿园违规给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品“病毒灵”,通报指出,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学生健康服务工作管理的通知》的管理要求,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有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儿童身体健康,教育部和卫计委明确以下要求:

一、严格规范幼儿及中小学生健康服务管理。各地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幼儿园、中小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管理幼儿及学生健康服务工作。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强化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

二、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健康服务管理的拉网式排查。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幼儿园及中小学校落实健康服务管理有关文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检查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是否有违规组织幼儿群体服药的行为,并于4月10日前完成全部排查工作。对反映和暴露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强化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责任人,并通报查处结果。

教育部和卫计委要求4月15日前将排查和查处情况分别报送教育部体卫艺司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3-1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过分了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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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人为了利益什么都不要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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