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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上午,“噼里啪啦”的炮竹声,惊动了在霍山法院门前打官司的当事人和过往的行人,农民工朱友明从霍山县法院执行局一下领齐126135.元工资款,感动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为了表示对法院和法官的感激之情,在法院门前放起了这挂喜悦的炮竹。
这是朱友明为要此笔工资款第二次流下的眼泪,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朱友明为了要回此笔工资款,曾经流过眼泪,不过那是痛苦酸楚的眼泪。头脑灵活,具有砌匠经验的朱友明是个小包工头子,农闲时常年带领农民乡亲们在城里干一些基础工程活。2011年10月15日,从被告马平处承包了霍山县经济开发区35瓦线路基础工程,工程按期结束后,被告马平应付劳务费176135.00元。马某付了5万元后,打了一张126135元的结算欠款单,并注明2012年农历五月节、八月节分期付清。转眼2012年五月节到了,朱友明去要钱,马某分文未给,八月节到了,朱友明去要钱,又是两手空空,朱友明自己的钱可以放一放,但跟朱友明一起出来干活的乡亲们可要钱啊,他们三天两天找朱友明要钱,可急坏了朱友明,转眼到了2012年农年底,正是要钱的好时候。朱友明又找到马某要钱,马某说我干活的公司把你们农民工的工资扣了,你去签个字,钱打到我的帐户,我立马付给你们,憨厚的朱友明在公司应拔付的农民工工资单上签了字,公司把钱打到马某的帐户上,而马某拿到钱后分文未有付与他。
一晃又是一年,到了2013年端午节,朱友明又去找马某要钱,双方你一言,我一语,气急败坏的马某竟然用酒瓶把朱友明的头砸开,可怜的朱友明为了讨回工钱,头部被白白砸开6厘米长的口子,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第一次流下了难过的眼泪。打人者马某受到了应有的惩处,被拘留了10日,并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用。住了15天院的朱友明终于走出了医院,可这十几万元工钱还得要回来啊。
2013年7月8日,病愈出院的朱友明走进了霍山县法院的立案大厅,当法官听完朱友明艰难的讨薪历程后,立即为他开辟了绿色司法通道,案件很快转入审理阶段,法庭强制传唤马某到庭,最后双方达成马某于2013年11月15钱付清全部工程款的调解协议书。到期后马某仍未按期履行,朱友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马某前期在外漏洞较大,欠债较多,确难执行。执行法官挨个银行梳理查询,并对马某承包施工的公司挨个调查,最后在霍山县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大力协助下,法官把此笔126135.00工程款如数执行到位。当朱友明从法官手中领到这笔来之不易的工资款时,流下了感激的眼泪。(董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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