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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驾驶邀请朋友帮忙练车,哪知朋友因酒后乱性,竟打起了歪念,将其强奸,19日,怀宁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犯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现年34岁的张某和受害人凌某早就认识,平日里两人关系也还不错。2013年底,凌某来到怀宁县某驾校报名学习驾驶,很快便通过了交规考试。在此期 间,凌某得知张某早就学会了驾驶,并且家中还有轿车,于是便想道了请张某帮忙练车。2014年2月10日下午,凌某主动打电话给张某,要求张某帮忙陪其练 车,张某听后立马答应。见面后,凌某发现张某满身酒气,便问张某当教练行不行。张某表示没有问题。于是,此二人便驾驶轿车来到该县工业园一空旷地方开始练 车。大约一个小时后,张某一不小心滑倒在地,满身都是泥巴,衣服也被弄脏了。此时的张某便要求回家换衣服。来到张某租住的房间里,凌某感觉不好意思便主动 帮忙洗衣服,同时互相聊起了各自的家庭情况。岂料,此时张某酒兴发作,竟打起了凌某的主意,强行拉住凌某的手,并把其拉至房间里,后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 系。 案件发生后,被害人凌某当日向怀宁县公安局报案,称其被人强奸。警方随即立案,并于次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张某对上述强奸事实供认不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