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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几年前去世了,可死亡证明、火化证等资料丢失了,户口至今也注销不了。近日,家住城区新河巷的赵先生拨打记者电话,说起自己的这桩烦心事,“怎么办,这些资料能补办吗?”
据了解,赵先生的老伴在2010年元月去世,当时开具了死亡证明。遗体火化后,火葬场也开了火化证明。然而由于收存过程中的大意,将老伴的这些资料丢失了,在办理户口注销时遭到了拒绝。“没有死亡证明,户口注销不了。家里找了很多遍了,还是没找到。”赵先生说,如今十多年过去了,老伴的户口还没有注销掉,他担心会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会不会违规?”
日前,记者来到赵先生居住地所属的小南海社区,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系统查询到了赵先生老伴的资料,“的确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一位工作人员回忆说,她们在整理入户登记中,曾将赵先生老伴离世的情况向民政部门汇报过,“户口需要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才能注销。”她建议赵先生携带自己和老伴的户口本等资料,社区为其开具证明材料,然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注销老伴的户口。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赵先生的老伴是居民,非退休职工,没有牵涉养老金之类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影响。(邱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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