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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为妻子信邪教而致下落不明,作为丈夫的赵某无奈而又气愤的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最终在证人以及证件面前,法庭作出了准许离婚的判决。
据悉,案件原告赵某(男)与案件被告余某(女)于1990年经人介绍认识的,并于199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虽然夫妻两人是介绍认识,但是感情一直都不错,但是只2009年被告不知道在何处接触到一个称为“全能神”的邪教组织就不在操持家务,并且经常离家外出十几日以上,家人多方劝诫都不见成效,于是向当地派出所举报,余某被派出所拘留教育,可是回家之后仍不思悔改,并且因为警方的大力打击,教名改为“东方闪电”,可能是因为警方的打击力度加大,余某于2013年元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回。
法庭在接到案件以后,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余某送达了应诉通知,开庭当天余某并未到庭,法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缺席审判。庭审中,根据原告提供的证人证言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被告确有信教的证据,法庭确定了被告信邪教和离家下落不明的事实,考虑到被告信邪教对家庭的危害,以及丈夫因为被告信邪教而致感情破裂,法庭当庭作出离婚判决。
法官寄语:我国对于邪教组织一直是严加打击,对于邪教的某些行为也是予以入刑,信仰邪教小的来说对家庭是一种伤害,大的来说对于国家、社会都是一种危害,所以我们民众要坚信科学,在选择信仰的时候要分清情况,对于那些邪教组织要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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