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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寿县一男子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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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7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已触犯刑法。近日,寿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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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3日,寿县公安局民警于接群众匿名举报后,在被告人孙某家中搜出疑似枪支两支。经鉴定,两支疑似枪支均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案发后,孙某到寿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非法持有两支枪支的事实。


经寿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违反枪支管理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情节严重。鉴于被告人孙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扣押在案的枪支两支予以没收。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4-7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的事情不要做啊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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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7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吓死了啊 就见过玩具枪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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