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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霍邱县法院姚李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被告李某离家去投奔前夫,至今未归,致使与张某的夫妻感情破裂,最终法院作出了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据悉,张某和李某是在外务工相识,后来开始同居生活。在此期间,李某告诉张某其前夫正在监狱服刑,她现在已经离婚,并且对前夫彻底死心。张某也不计过往,2009年5月二人登记结婚。在2010年,他们的女儿出生。然而“已对前夫彻底死心”的李某在2011年得知其前夫出狱后,以去县城购物为由,伺机离家出走,至今未归。 2013年10月份,张某起诉至霍邱县法院姚李法庭,要求与被告李某离婚并由自己抚养婚生子。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出了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崔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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