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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日,巢湖市一小区发生一起抢劫、强奸、杀人焚尸恶性案件。女子程某在婚宴上醉酒后,被朋友靳某送回家休息。靳某在偷程某手机时被发现后,对其实施了性侵犯,最后将被害人杀害又纵火焚烧了现场。今天,该案在合肥市中院一审宣判,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朋友婚宴上俩人刚刚认识 10月3日凌晨,巢湖市徽商御花园小区内发生一起抢劫、强奸、杀人焚尸案。让人惊讶的是,嫌疑人靳某与被害人程某是在前一天晚上刚刚相识于朋友的婚宴上。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本不相识,10月2日晚,王某在巢湖一酒店举行婚礼宴会,犯罪嫌疑人靳某是其同学,被害人程某是其同事,二人都受邀参加了朋友王某的婚礼。 10月4日,靳某落网后交代,2日晚,他在朋友王某的婚宴上结识了被害人程某。本打算一同前往KTV唱歌,但因程某饮酒过量,醉酒呕吐不止,靳某便将其送回位于徽商御花园的家中休息。后因盗窃被发现,便将其杀害后焚尸。 欲盗窃价值仅700元手机起杀机 将程某送到家后,靳某发现其家中有一部手机,欲占为己有,于是趁机偷走程某家中的钥匙,并佯装离开。不久,靳某半途又返回程某的租住屋内。在盗窃程某手机时被其发现,靳某便掐住其脖子致其晕倒,后欲对程某实施性侵犯,但因个人原因未遂。 在逃离现场前,靳某将程某钱包里的几十元现金和床头柜上的手机拿走,事后,靳某因怕罪行败露,从厨房内找出一把剪刀,残忍地将程某杀害,然后纵火焚烧了现场,意图毁尸灭迹。 后据了解,嫌疑人靳某盗走的手机价值仅700余元。 靳某一审被判死刑称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靳某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对在其同学婚宴上结识的被害人入户抢劫、强奸、用剪刀将其杀害,还在居民区放火毁灭罪证,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最终,法庭判处靳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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