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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还有公平可在吗?尸体手臂及耳后有鲜明抓痕,且后颈有较大快淤青。可刑警大队却明确告诉家属体表无任何伤痕,请问那么长的在左手的抓痕是被你们忽视了吗?当刑警之前不需要测视力吗?
再者,家属去了金安区刑警大队之后,刑警们一直在说体表无伤痕,估计企图误导死者家属以为死者是失足溺水而亡,但是在家属去看了尸体之后,看到那一道道伤痕以及后颈的淤青,便觉得疑点重重。
当晚死者与姚某(男)和黄某(女)在酒后准备去ktv唱歌,可是死者想要回家,因为她的女儿应该快要下自习了。但是姚和黄却非不让死者回家(为什么)。据死者家属透露,在ktv的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到死者并没有进包厢,在大厅等待姚某黄某送她回家,待死者和姚 黄出去后,便没有了录像。以下皆为黄某自己的说辞,说是她出去追死者,但是死者跑得太快,就只耽误三分钟就不见了人影(黄某说死者喝了很多酒,但是死者非常不喜欢喝酒,这是一个疑点,再者,一个喝的烂醉的人三分钟能跑得有多远?黄某声称极其担心死者,又为什么要耽误三分钟?)
还有一个很大的疑点,死者在离开ktv之前是穿着红色外套的,但是尸体上没有。外套是由黄某送去死者家的,死者女儿亲眼看到黄某披头散发,浑身全湿并且一直发抖的将死者的手提包送给死者女儿,连门都没有进。由于死者女儿知道黄某私生活很不检点,不想和她多做接触,当晚就没想那么多。
但在第二天早晨发现死者还没回来就起了疑心,因为不管再晚死者都会回家陪女儿,并且黄某进来看了很多次,都是拿窗台的备用钥匙直接进来的,外套就是她第二次进来偷偷放在床上的,没有告诉死者女儿。在不知道死者遇害之前,姚 黄声称一直在在找死者,如果一直在找为什么频繁的去看死者的家?是去看死者有没有回来还是制造假象,监视死者的女儿?并且姚 黄在看到死者女儿后脸色发白,不敢直视,这是我亲眼所见!
个人的品行决定别人对他的看法,各位是不是觉得我太针对姚和黄,但是死者和我曾经聊天谈过,姚和其妻子感情不和很久了,曾经我以为姚和黄是一对,因为我曾看到他们亲密的打闹,但是他们说不是,因为黄名誉上有一个男人(不是丈夫),黄和丈夫闹离婚很久了,记得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就是了,还是三年前。试问这种天天打牌喝酒不顾家庭男女关系混乱的人和死者一起喝酒,结果出了人命,尸体上还有那样的伤痕,有点智商的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父母是孩子的天,母亲失去了,就相当于失去了一半的世界。死者女儿是我的朋友,我也经常去她家吃饭,死者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对我们都非常好。今天看到她哭得撕心裂肺,我真是不忍心,在了解了实情后,想让大家给我们评评理,为什么这么草草了案?为什么对死者的伤痕不做出解释?都说警察是人民忠诚的保卫者,他们就是这样保护我们的吗?
我们只是普通的小老百姓,不像姚某那样有权有势,又认识刑警队的人,这个社会难道就是这样么?各位六安的父老乡亲们,我身为一个有良心的人,实在看不过去了才发表这篇帖子。六安是我们的家,可是发生这样的事,让我如何相信我的“家人”。
请大家给我们评评理,19日早晨有亲眼目睹打捞过程的朋友,有发现什么细节性的东西请及时留言,谢谢!
不知道在发完这篇帖子之后我会不会被大队长请去探究探究,坐坐局子,但是以上说的都是事实,我并不是故意针对刑警大队,只是希望他们能认真调查,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我只是一个无权无钱的老百姓,没有一呼百应的人际关系,只有一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虽说逝者已逝,但是也不能让真凶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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