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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4日,六安新周报在第二页又一次大篇幅报道了题目为:车辆年检还要交垃圾处理费?的专题报道,再一次全面曝光霍山县城管执法局在车辆检测中心交警窗口设置缴费台,捆绑收费。此次报道文笔犀利,再一次曝光这一霍山创举。
大家在百度随便搜搜:霍山车辆垃圾处理费,马上出来很多曝光新闻,自2011年至今,包括中国广播网、新华网、网易、新浪、搜狐、凤凰、腾讯等几乎各大媒体都报道过,每年都有,媒体的翻来覆去的轰炸,并没有让霍山城管感到一丝毫的犯错感,看看新闻中各方怎么解释的:
霍山县检测中心负责人刘成:国家允许收取的车辆检车费,并不包含垃圾处理费,而且公安部多次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搭车收费!
霍山城管副局长汪波超:我们的收费只是设置在这里,只是方便车主,并没有和车辆检车费挂钩,如果车主不交也行,我们会记下车牌,上门催缴。
本人的理解:感谢霍山执法局的细心给全县广大车主提供的“方便”,从实际经历来看,不缴垃圾处理费,是不会通过年审的。多年的各大媒体曝光,并没有造成任何影响。我可以理解为,霍山县城管执法局公然违抗国家公安部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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