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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男子马某今年准备结婚,可登记时才发现,自己竟有婚史,马某这才想起自己8年前一段仅5天的婚姻生活。这法律意义上的婚姻要如何解除呢?通过咨询,马某带着相关证据来到了舒城县人民法院打起了离婚官司。
事情要追述到8年前,快三十岁的马某一直没有娶亲,急坏了家人,到处托媒。2006年下半年,马某在杭州打工期间,托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河北女人齐某,经过十来天的短暂的相处,马某觉得齐某人也勤快产生了好感,而且齐某坦言自己刚离异,生活困难,很想找个可靠的男人,马某顿生怜惜之心,想着娶个媳妇好过年,在花费了近二万元钱后,两人很快登记结婚,马某带齐某回到舒城老家,可没想到与齐某从登记到相处仅五天时间,齐某就乘其不备偷偷离家出走,经多方打听,再无音讯,马某才知被骗婚,无可奈何,只好作罢。2014年,朱某准备结婚时,档案反映竟有婚史,这才记起,自己还不是个自由人。
庭审时,被告齐某经公告送达没有到庭。法官问朱某,既然知道是骗婚,为什么到现在才来起诉?
朱某很不好意思的说:“至今想起那5天婚姻就像是做梦,加上不懂法律,时间一长,就慢慢淡忘自己已婚,现要登记时,才发现齐某还是自己法律意义上的妻子,恳请法官,尽快让自己恢复自由身,开始新的生活”。
经法院审理审核相关证据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短暂婚姻仅5天,被告齐某就不辞而别,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原告的起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故对原告朱某要求与被告齐某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目前该案正在公告送达中。(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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