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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获得赔偿后,应返还他人为其额外垫付的治疗费。近日,舒城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舒城县赵师傅从他人处承接了某建筑工程中的一项木工活。后来,赵某雇佣了周某等人共同从事木工活。周某在12楼扎模板订木撑时不慎掉下受伤导致昏迷,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伤者经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5万多元,全部已由赵某垫付了。后来,伤者就赔偿问题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且依法获得了全部赔偿款。其中,法院判决赵某赔偿伤者4万多元,但赵某的先行垫付的5万元已经超出了其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为此,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返还其垫付款8974元。
案经审理,法院认为伤者周某已获得了足额的赔偿,应返还赵某超额的垫付款。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由被告周某于调解协议达成之日返还赵某垫付款8974元。(朱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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