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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裁定和执行命令,5月8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强奸13名幼女的重犯现年41岁赵某某押赴刑场,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据最新数据显示,仅2013年一年国内有125家媒体曾报道过性侵女童案,受害者8-14岁居多。
现年41岁的赵某某初中文化,德州市德城区无业人员。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至2011年4月期间,他携带刀子等作案工具,在德城区、运河开发区境内以问路、帮忙搬东西为名,先后将13名幼女骗至偏僻处,采取肋迫、恐吓等手段强奸。
这些幼女大都8至13岁左右,其中强奸既遂7人、未遂6人。德州中院一审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以强奸罪判处赵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作出后,赵某某对此不服,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5月8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强奸13名幼女的重犯赵某某押赴刑场,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据最新一项全国性侵女童调查报告显示,仅2013年,国内一共有125家媒体公开报道性侵女童案例,平均每2.92天就有一起曝光案例,其中受害者8-14岁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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