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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盐务局原副局长李玉良受贿30万获刑六年 没收财产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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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4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盐虽然不起眼,但却有人就是利用这毫不起眼的食盐包装袋,大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最终锒铛入狱。

       省盐务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玉良在分管食盐包装袋、包装箱生产等业务期间,非法收受合肥玉安工贸有限公司卢某关来的30万元。今天上午,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李玉良行为构成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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