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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子外出买菜被街边太阳伞骨从头部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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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4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看世界 于 2014-6-5 08:27 编辑

QQ截图20140604223540.png

今日上午,成都风雨交加,不但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还引发了安全事故。今日上午10时许,成都市民吴女士在莲桂西路一菜市场买菜时,一把被风吹翻的太阳伞将她砸中。太阳伞一根锋利的伞骨从她的头部插入,深入鼻窦。目前,吴女士正在成都空军四五二医院接受治疗。

买菜遭遇意外 太阳伞伤人

今日上午10时许,吴女士来到位于莲桂西路的一菜市场买菜。突然,旁边一大型太阳伞被风吹翻,吴女士躲闪不及被伞砸中。更意外的是,一根锋利的伞骨从吴女士左耳上方的颞骨处插入她的头部。

接到报警后,消防人员迅速赶到并剪断了伞架主体,但仍留有一尺左右的伞骨无法取出,需医务人员处理。

吴女士随即被送往就近的成都空军四五二医院进行救治。据医务人员初步诊断,插入吴女士头部的伞骨已深入鼻窦,需进行手术摘除。

今日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赶到医院后,吴女士表情痛苦,脸部已经发肿,有痛疼呕吐症状,说话也比较困难,医生正在为她进行检查治疗。家属为吴女士办理了入院手续,即将进行手术。


律师说法 伞主承担主责

四川新闻网记者查询得知,今日上午9至10时,成都风力达4级。那么,吴女士遭遇的是一场“无妄之灾”吗?她遭受的伤害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风力并未达到不可抗力的程度,伞主应有预防的义务。”成都华楚律师事务所律师邱隆芬介绍说,就此案的具体情况而言,太阳伞的所有者没有做好防护措施,应该承担主责。

邱律师称,尽管吴女士的受伤有一定的外力因素,但今日的风力并未达到真正的“不可抗程度”,所以伞主不能因吹风而免责。“伞主应承担意外伤害引发的赔偿责任。”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6-5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真是 够倒霉的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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