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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灌醉 男子乘机将她带往旅馆“捡尸”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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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看世界 于 2014-6-10 08:21 编辑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男子日前到一间按摩店舒压后,要求女子陪他“出场”和友人聚餐,不料席间女子被灌醉,男子乘机将她带往旅馆“捡尸”性侵。女子醒后怒控对方性侵,男子辩称自己有塞了5千元(新台币,下同)给对方,称说这是性交易,但法官不采信,依乘机性交罪判处他3年8个月徒刑,另判赔51万的精神抚慰金。

  检警调查发现,该名男子在4年前,到桃园县中坜市一间按摩店舒压后,晚间10时要求对方陪他“出场”和友人聚餐。一行人喝到隔天近2点,男方见女子已有7、8分醉意,先是塞了5千元给她,之后再带往附近摩铁“捡尸”性侵。直到凌晨5点多女子醒来,才发现自己和对方全身赤裸躺在床上。

  女方质问“你怎么会趁人之危?”随即穿上衣服回到按摩店向老板娘哭诉。但事后打开皮包,发现多了5千元。但根据《自由时报》报导,女方本打算报警,男方得知后先要求她别声张,当天下午又拿了7500给女方,欲制造“性交易”的假象,称说是结清前一天的按摩费和出场费。

  男子面对检警讯问,坚称女方已收了他5千元,还强调当时有和对方说好是“要开房间的钱”。但女方反驳“我当时喝醉了,根本不记得对方有塞钱给我。”她说当时按摩和3小时出场钟点费,金额就是5千元,应该就是这笔钱。法院事后传唤相关人等,确认当时男方并未说5千元是什么钱,因此认定男方乘机性交,判处他3年8个月,另须赔偿女方51万金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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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6-10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无耻下流了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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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卑鄙下流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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