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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裕安区畜禽市场管理执法大队在西河口乡进行猪肉市场例行巡查。早晨6点,在西河口乡老街当场查获个体肉商宋某和陈某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猪肉。
据了解,宋某和陈某所经营的猪肉销售点位置处在裕安区辖区最南端,县区交接带,交通不便,肉品安全监管难度大,为确保当地群众食肉安全,区畜禽市场管理执法大队多次对该区域进行综合整治,此次案件正值夏季期间,生猪易生疫病,特别私宰生猪难以保证肉品质量,同时,个别肉商谋求私利销售未经检疫猪肉严重扰乱了当地生猪市场经营秩序,给群众食肉安全带来较大隐患。私自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猪肉违反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区执法大队将严格按照规定给予案件当事人依法严肃处理。
为此,裕安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办公室将“严打”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猪肉的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也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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