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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一男子酒后杀死妻子,拨打110坦然自首后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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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姻是爱情的归宿,孩子是爱情的结晶,本应是爱情的一个新的起点,安徽省霍邱县的代某婚后却因家庭琐碎小事竟持剪刀捅刺其妻子余某的颈部、胸部等部位数十刀,妻子余某当场死亡,随后,又坦然地打110投案自首。美好生活起点变成了惨不忍睹终点。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代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查:被告人代某与被害人余某系夫妻关系,且育有一女,婚后时常因感情、金钱发生争吵,代某因此积怨愈深,被告人代某自己供述:其与余某之间没什么太大的矛盾,其平常爱玩网络游戏、吸烟,之前二人外出务工,其没有出去工作,基本靠余某打工赚钱,其没钱的话就向余某要,二人曾为此发生过争吵。案发当天,被告人代某下午也刚把余某和孩子从岳父家接回来,当晚睡觉前其与余某争吵了几句,之后余就睡了,其心烦便到旁屋喝了半斤多的自制药酒,喝完酒就有了杀害余某的想法。其回卧室拿起床边的铁柄剪刀刺余某,刺击时余某也动弹了,但没有呼喊,刺多少下也记不清了。刺过之后其将小孩抱下楼,并告知母亲自己将余某杀了,母亲随即上楼,自己打了110报了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代某作案后拨打“110”报警,并在案发现场等候,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鉴于被告人代某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生活引发的矛盾,竟心生恶念,持剪刀捅刺被害人余某颈胸部数十刀致余当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代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官物语:“清官也难断家务事”,很多时候因婚姻家庭发生矛盾,责任很难完全归咎于一方。但是加害方丧心病狂地杀害毫无过错的被害方,即使是发生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法律也不会对其放纵。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婚姻家庭中更多的是柴米油盐的日常琐事,只有学会忍耐,学会包容,坦诚相待,遇到矛盾或设身处地去了解,或积极主动的去沟通才能构建美满的婚姻。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7-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男的脑残吧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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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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