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看世界 于 2014-7-11 09:36 编辑
因经济纠纷,租出去的汽车收不回来,却谎报警情说车辆被盗,不仅浪费了大量警力资源,也换来了五日拘留的后果。 2013 年12月, 徐某到金寨县公安局报案称:自已来金寨与人谈业务,期间停放在该县新城区一家宾馆外的白色雪弗兰轿车被人偷走,价值14万余元。金寨县多年来未发生盗窃汽 车案件,突然发生价值巨大的盗窃案,刑侦大队立即受理调查。经过初步调查,发现徐某报案内容不实,提供在证据存在多处疑点,公安机关投入大量警力物力,多 次前往六安、合肥等地,终于找到徐某所称被盗的白色雪弗兰轿车。 经进一步查实,徐某于2013年9月在合肥将其女友所有的轿车出租给王某,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期由于双方租金纠纷,徐某要求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 回车辆,与王某多次交涉未果。2013年12月,徐某了解到王某驾驶租凭的轿车出现在金寨,为了尽快找回车辆,徐某便自作聪明,将原本简单的经济纠纷虚构 为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谎称自己的轿车在金寨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意图通过公安机关为其收回出租的车辆。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徐某仍隐瞒实事真相,并多次 在书记信箱、网上论坛等写信发贴,攻击诋毁公安机关不作为 。 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金寨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于今日依法给予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治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