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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六安东城新城春天的住户,2014年7月8上午,开发区城管无任何手续,无任何法院通知,几十号人开着车子,拿着工具,强行进入居民民房,强行野蛮强拆居民院内的东西,城管人员态度超级强悍,简直可以媲美强盗土匪,令人发指。当时城管来拆房子时,房屋里面一些物品和屋外的预制板都遭到了损坏。与拆除房屋相连的门楼和墙体也被损坏了,就连水电也被挖断了。
我们到管委会了解情况,我2000年盖好的,你们拿2004年航拍图说我违章!他们讲是执法局,这些拆除违法建设手续都是在2011年下达的,时隔两三年后,这些手续还有效吗? 他们就到我家来看,我讲,你讲我违章,你要给我东西,东西是11年,也没有给我看—他将10年下达违建拆除,我讲10年你怎不拆,他将那是我的事--试问如今和谐社会,竟会出现此类人物,试问,城管人员强拆民居财产,无任何手续,无任何法院通知,难道是视国家政策为狗粪??欺负弱小无助的老人,还是无视我们不懂法律与政策??人多就可以这么做事?那么这个社会还要法律还要天理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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