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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董姓女子,无证驾驶被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民警抓获三次,前两次都耍“小聪明”逃脱处罚,最终在第三次被民警逮到,按规定进行了处罚。
第一次:2012年春运期间,董某驾驶一辆东风牌面包车驶入合六叶高速公路叶集收费站。被民警刘鸣拦下,并要求其出示其驾驶证、行驶证接受检查登记。民警刘鸣看到驾驶证后,发现有异常,经过公安网对比查询,发现这是一本假证。由于春运期间车流量非常之大,正当民警忙于检查登记其他车辆时,董某竟然将停在旁边的车发动。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最终双腿跑不过四轮,为防止出现意外,民警不敢驾车强行追车。在逃跑过程中,董某还从车内向民警扔下一沓钞票,后证实为八百元整。在后来的时间当中,民警积极联系董某,要求其到大队进行处理,并将八百元予以返还,但董某一直未到警队处理。
第二次:时隔一年后的2013年春运,董某再次被高速一大队民警在叶集道口查获。在吸取第一次经验教训后,民警第一时间将董某所驾驶的车辆暂扣到中队,并要求董某将车辆钥匙交给民警,由民警暂时替她保管,民警从董某车上找到两把钥匙,董某自己上交一把,三把钥匙都在民警手里了,按照常理,应该不会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但正当民警将其带回队里准备处理时,董某又找借口离开了民警视线。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董某竟然还有第四把钥匙,又趁民警忙于其他事情的时候,将车偷偷开走!
第三次:民警摸清了董某的活动规律,从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1日,大队民警在叶集收费站部署警力,对董某及其驾驶车辆进行查控。最终,在7月11日早晨6时许,第三次将此人查获。这次,由专人负责办理此事。在对其驾驶信息进行核查时,民警发现自第一次将其查获至今年7月11日第三次查获期间,董某一直未进行驾照申领,一直处于无证驾驶状态。期间,董某也对前两次被查获,然后想尽办法逃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后,大队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对其处罚完毕后,民警将董某第一次扔下的八百元现金退还给她。在处罚过程中,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的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虽然被罚款一千元,董某深受感动,表示将尽快回家办理驾照。(刘容海 胜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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