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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因与老婆有了孩子所以高高兴兴的去办理准生证明,本人合肥户籍,老婆是六安新安镇人,等所有手续办理好后去我的户籍地办理准生证的时候,当地计生部门系统里提示我老婆在叶集区已经有过孩子且已经8岁,当时各种表情啊,然后去我老婆户籍派出所查询后才发现,原来登记的人跟我老婆同名同姓,85年生,四川人,而我老婆是六安人而且出生年也不同,虽然同名同姓为啥会登记错呢?然后就是计生衙门的大老爷们各种推诿啊,让我们自己去叶集修改,我修改你大爷啊,老子是老百姓,我怎么去修改,我应该去找谁啊?目前状况是新安镇计生办可以开的到未育证明,合肥这边不予发放准生证明,而且计生办隔三差五的打电话询问,烦不胜烦,不知道这事到底该那个部门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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