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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凌晨,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查获一起超员和非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5点禁行规定的“四违”车辆。 30日2时许,高速一大队大队长潘力带民警徐小军在沿G40沪陕高速上行线巡查至大顾店段时,发现一辆皖N-06666金龙牌大客车由六安至叶集方向行驶,随电话通知叶集中队副队长吴铮在叶集省际道口将其拦下,经查,该车为六安新宇集团客运公司,民警按照违反2-5时禁行规定,对驾驶员徐某进行了处罚,并将引至叶集收费站大院内停车休息。 30日2时左右,在叶集道口执勤的民警张翔等发现一辆豫S82367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由道口驶出,经上车检查发现:该车核载59人,实载66人(含5名免票儿童),超员20%以内,于是民警张翔依法对客车驾驶员何某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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