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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张俊兰老太今年71岁了,11年前捡到一个脑瘫儿抚养至今,由于年事已高无力继续照顾孩子生活,希望为他找个家。
张老太回忆,2003年11月份,他们在该市开发区孟大塘村租房住,一个雨天的早晨,她打开门发现有个包袱,里面是个大约1周岁的男婴,看着孩子长得十分可爱,当时没有报警就自行收养下来,取名陆俊。孩子5岁后查出脑瘫,老两口舍不得丢下孩子,便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
如今11年过去了,记者在老人的家中看到,小陆俊长相俊秀也很听话,只是手脚不太听使唤,“这些年,有我们吃的,就有孩子的,一点没有怠慢他”,老人一边给陆俊喂饭一边说。
现在老夫妻俩年龄都大了,生活上全靠退休金和低保维持,一个月还得交纳280元的房租。张老太的老伴陆玉友78岁了,患肺结核卧病在床;张老太自己今年6月份摔了一跤,导致右锁骨粉碎性骨折,生活上日益艰难。“我们已经没能力再照顾这个孩子了,想把他送到福利院去。 ”张老太说。
该市福利院慈善事业科负责人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此事要由辖区金安区民政局、街道、公安部门共同协调,由老夫妻俩和孩子解除收养关系之后,福利院才能接收。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一位叶姓负责人介绍,按规定,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解除收养关系需由被收养人本人签字,但这个孩子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解除了收养关系,他们担心万一福利院不接收,孩子就成了孤儿。 “经过研究,可由法律援助中心、街道办共同见证,签署解除收养关系协议,民政部门再协调福利院收养”,叶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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