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2799193875 于 2014-8-8 16:07 编辑
通过QQ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万条,出卖之后仅为了获利800元,舒城小伙、张某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今天,记者获悉,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2013年3月至5月期间,作为合肥一家贸易公司法人的张某为了推销自己公司的产品,在其居住的房屋内,利用笔记本电脑在互联网上通过QQ购买公民个人姓名、住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共计40000余条,后通过网络将购买的公民信息卖给他人,共获利800余元。 最后公安机关在张某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