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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为县某乡镇一禽兽不如的父亲,在自己卧室、河埂下及蟹棚里数次猥亵、奸淫自己年仅10岁的女儿,甚至威胁道,如果此事让别人知道,就把女儿抛到水塘里淹死。无为警方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将其抓获,目前其已被刑事拘留。 8月6日晚上8点多,一对夫妻急匆匆地来到无为县公安局某乡镇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年幼的侄女被她的父亲强奸了。警方初步了解到,受害人花蕊(化名)年仅10岁,是在校学生;自8月1日至8月6日案发,她被自己的父亲多次猥亵、强奸。父亲还威胁她,不要让奶奶和其他人知道,否则就将她抛到池塘里淹死。 由于案情的重大及其特殊性,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办案民警做到“内紧外松”,在对报警人进行妥善交待后,连夜开展对嫌疑人的布控、抓捕工作。8月7日清晨,在得知犯罪嫌疑人回家后,民警迅速赶到嫌疑人家中,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花采道(化名)今年42岁,性格暴躁,好逸恶劳。2003年5月下旬的一天凌晨,他趁本村村民王某(女)丈夫外出、王某独自在家看护蟹塘之机,窜至她家蟹棚中,先是对王某猥亵,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2006年4月20日晚,他于酒后摸捏其大女儿花朵(化名,时年13岁,现已出嫁)的胸部,并令她脱掉衣服陪他睡。女儿不从遭到殴打后,赤脚、着背心逃至本村邻居家躲藏才得以脱身。同年,花采道被无为县人民法院判处9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获减刑一年半,2013年上半年他刑满释放回家。妻子早年离家出走。受害的小女孩与瘫痪在床的奶奶一起生活。 经过几轮审讯,8月7日晚上11点多,花采道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最终如实供述了他于8月1日、8月3日、8月6日晚,多次采用诱骗、威胁等手段,在自家卧室、河埂下及蟹棚里数次猥亵、奸淫自己女儿花蕊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花采道因涉嫌强奸幼女罪,被无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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