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患者刘松友从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转至六安市人民医院普外四科27床,于8月20下午15:30宣布死亡。短短的一天半时间,一个胆囊结石患者就因为胆囊结石输液造成死亡,医院给出的死亡解释是“心源性猝死”! 8月18号患者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挂水消炎,19日转到六安市人民医院,医院输液消炎处理,8月19号输液6瓶900毫升,历时约6个小时,20日同样输液消炎6瓶900毫升,2个多小时就完成。20日13:00左右患者呼吸困难,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和六安市人民医院心电图检查均显示“ST段变动”,输液过程中有胸闷、疼痛的不良反应,主管医生没有重视,19日晚打一支止痛针。 请问各位读者、医学专家:六安市人民医院在治疗过程中,胆囊结石的消炎输液和心源性猝死的死亡结论,医院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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