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0年杀害7名女性,并私藏枪支、雷管、炸药等危险品,被捕前已准备对当地一座办公楼实施爆炸。8月25日,记者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定襄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赵在鑫8月20日被执行死刑。
杀人恶魔浮出水面
据查,赵在鑫1967年出生于定襄县受禄乡向阳村,初中文化程度。在邻居眼里,赵在鑫也就是个会点油匠的普通出租车司机,决然想不到,竟然是一个10年杀害7名女性的恶魔。
1990年, 赵某鑫想盖新房,却穷得拿不出钱;于是他开始偷摩托。偷了3辆摩托车,销赃时被抓获。同年,他被判刑9年。
赵某鑫只服了6年刑。因为心灵手巧,他在监狱深得重用,两次共减了3年刑。不过他依旧气性极重,一次因抱打不平替狱友打架被勒令在全队做检查,他认为不公,竟持斧子将自己的左手中指齐第二关节剁下——这一情节,直到他杀掉7个人被捕后才被人记起。
1996年6月,赵某鑫出狱。这一年,他在太原摆了4个月的小烟摊,因地痞欺负回到老家,再做油漆工;后来到县城南关租了个房子搬过来,跑出租。
据时任定襄县晋昌镇派出所的民警高还杰介绍,2008年7月3日凌晨1点半左右,高还杰与派出所其他民警在街上例行巡逻,走到县城汽车站附近时,发 现一个面包车司机正搭讪一名过路女子。定襄县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独行女子被奸杀案让高还杰立即警觉起来,赶紧上前盘查,发现驾驶证是假的,车内一条编织袋里 有两支枪。
审讯中,面对从其家中搜缴的3支盗窃枪支、4支自制枪支、20枚雷管、3公斤炸药、20米导火索,赵在鑫坚称自己仅仅是个“武器爱好者”。但DNA 检测结果显示,他与此前的4起强奸案中提取到的作案人DNA完全吻合,复检,还是完全吻合。铁证面前,赵在鑫终于承认了,而且杀过的女孩不是4个,而是7 个,目标全部是晚上独行的“80后”。至此,一个隐藏了10年的“平常人”终于露出真面目。从1998年8月到2007年12月,他在定襄、五台、忻府区 先后杀害或奸杀7名女性,还有1名强奸后杀害未遂。被捕时,已经储备了部分炸药,准备对当地一处办公楼实施爆炸。
恶魔杀人动机很荒唐
赵在鑫被捕后,据资料显示,定襄公安局民警冀晋军曾多次到看守所和他深谈,冀晋军告诉记者,在冷静和寡言的外表下, 赵在鑫的内心就像一团炽烈而无序的岩浆在奔涌。对他遭遇的他认为不公的事耿耿于怀,情绪激烈,但作案逻辑并不清晰。比如他的妻子在他入住监狱时等了他6 年,他回来后却仍存怀疑,夫妻关系淡漠。他有性功能障碍,却执意侵害女性。赵在鑫说,他只对杀害一个12岁的小女孩感到后悔,因为那个小女孩很可爱,还是 他外婆家邻家的孩子。对其他,则全无悔意。
2003年4月19日,赵在鑫送乘客赵某到忻府区义井乡安邑村。上车时说好15元车费,但到了村里小巷内,赵某却只付给5元。赵在鑫不答应,赵某威胁他“你是不是不想回了!” 赵在鑫勃然大怒,从车里操起钢珠枪,朝其后脑就是一枪。
杀害陈某的动机荒唐之极:2003年10月21日, 赵在鑫见受害人独自一人骑自行车回农牧局宿舍,突然有一种冲动想打死她。待她开大门时,赵跑上去就朝她开了一枪,陈当场翻落在路沿下身亡。赵在鑫交待:这次纯粹是为了寻刺激。
赵在鑫全盘招供后透露出的“下一步计划”让所有人惊心:他盘算已久,准备持枪抢劫加油站,搞一些钱。
他准备用炸药炸掉当地一处办公楼,以报复社会。之所以还没有做,是因为炸药还不够——警方在他的家搜出3.05公斤。
赵在鑫十年所犯罪行
自1998年至2008年,赵在鑫先后在定襄、忻府区、五台等地强奸杀害7名女性,强奸(杀人未遂)伤害1名女性,盗窃枪支3支,盗窃雷管20枚、炸药3公斤、导火索20米,非法制造枪支4支。
1998年春,赵盗窃雷管9枚、炸药3.05公斤、导火索1余米;
1998年8月30日,赵强奸杀害赵某(女,12周岁);
2002年7月11日,赵盗窃西河头地道战展览馆枪支3支;
2002年4月19日,赵故意杀害赵某(女,24周岁,作案于忻府区义井乡安邑村);
2002年10月21日,赵故意杀害陈某(女,18周岁);
2002年12月11日,赵强奸杀害刘某(女,18周岁,抛尸于五台县济胜桥下);
2004年11月25日,赵强奸杀害兰某(女,24周岁);
2006年2月7日,赵强奸杀害张某(女,19周岁);
2007年8月18日,赵强奸杀害(未遂)梁某(女,20周岁);
2007年12月上旬,赵强奸杀害魏某(女,25周岁);
2000年至2008年,赵先后非法制造钢珠枪4支。(相关资料整合来源2008年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