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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特大新型传销案开庭 54名传销头目疯狂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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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8日,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传销大案。54名传销头目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依法受审,这也是该院今年审理的涉案人员最多的一起传销案件。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54名被告人分两行排开,几乎占满法院的被告席。
QQ截图2014082910285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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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54名被告人分两行排开,几乎占满法院的被告席。

  据指控,2010年上半年,被告人石某珍经他人介绍,加入了以“民间志愿互助理财”为名的纯“资本运作”传销组织。该组织以纯虚拟的份额为产品,通过发展下线人员购买份额,建立起“三级八岗制”的上下级关系,由上线人员对下线人员所购份额款按岗位级别进行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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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54名传销头目,年龄均在35岁以上。大部分都是60、70后。其中,年龄最大的被告人孙某山,今年已经67岁(1947年1月出生),年龄最小的被告人许某怀,也已35岁。他们老家多是来自山西省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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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人石某珍加入传销组织后,积极进行传销活动,在庐阳区大杨镇中铁国际城小区、明发广场小区、碧水园小区、上城国际玫瑰苑小区等地,先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被告人王某棠、刘某芳、樊某云等人参加,依此共发展至少16层级200余人加入该传销组织。

  其中,被告人石某珍、王某棠、刘某芳、杨某灯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被告人赵某花等其余41人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达3级30人以上、在传销组织中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起到关键作用,共同组织领导了以石某珍为首的,以王某棠支系、刘某芳支系、樊某云支系的传销组织,大肆骗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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