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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上午,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组织警力在312国道与经三路交叉路口设置卡点,对过往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当天交警连续查处两起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9时10分,一辆车号为皖NA4XXX且车身喷涂有危化品标识的灌装货车向执勤由东向西向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运输的是0号柴油,在检查中,驾驶人陈某也按民警要求依法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民警依法查看了该车喷涂危化品标识、安全防护装置、人车两证证件,以及是否有无安全押运员。经民警一一细心检查,发现该车未按规定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运载危险品物品行驶路线审批手续,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当民警正准备对该驾驶人进行处罚。不一会,又有一辆车牌号为皖C17XX的也喷涂有危化品标识的重型罐式货车也被执勤民警拦截下来,经盘查,该车系蚌埠皖化物流运输公司的车辆,装载的也是0号柴油,在民警进一步盘查询问下,驾驶员江某主动向民警承认所运载的0号柴油行驶运载路线未按要求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审批。
针对驾驶员陈某、江某在驾驶且运输危化品过程中,违反了运载危化品物品行驶路线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许可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3款之规定,分别对驾驶员陈某、江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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