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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矿区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治爆缉枪”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力实现矿区民爆物品“防流失、防事故、防私制”的工作目标,近日,霍邱县组织有关人员,对矿区民爆物品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5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成效,结合7月份以来开展的矿区爆炸物品专项治理工作,该县公安局专门制定了《矿区民爆物品专项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和日程安排。该局检查组对张庄矿业、大昌矿业、金日盛(金德信)矿业、庆发矿业、开发矿业、江南爆破公司、兴安爆破公司和县民爆公司库房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重点检查了爆炸物品储存库房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使用情况、井下爆炸物品的储存保管和出入库登记情况、爆炸物品的运输情况、爆炸物品的使用特别是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对照相关法规规定,逐项逐环节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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