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319
  • 回复0

[情感驿站] 醉酒女子1个月后发现怀孕 涉事者被判强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9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截图20140830114343.png


    男子郝某与女客户江梅(化名)一起在KTV喝酒。江梅醉酒失去意识后,郝某将其带至洗浴中心并发生性关系。事后,江梅发现自己怀孕,经DNA鉴定,胎儿之父为郝某。昨天记者获悉,法院认定郝某强奸罪成立,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郝某上诉,市三中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郝某今年34岁,在工作中结识了客户江梅。2011年12月14日晚,郝某、刘某与江梅一起在朝阳区某KTV喝酒唱歌。江梅只喝了半瓶红酒,便醉得失去意识。郝某、刘某把江梅带至惠新北里一洗浴中心。次日下午,江梅醒来后发现自己衣着整齐,但回想起前一晚的情形,她还是觉得有人可能趁她喝醉,在她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和她发生了性关系。2012年1月,江梅发现自己怀孕了。江梅询问郝某和刘某,究竟是谁干的,两人均否认。江梅随后报案,警方经过DNA验证,确认孩子的父亲为郝某并将其抓获。郝某称,江梅当晚没有喝醉,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洗浴中心监控录像显示,当晚是郝某开房,刘某将江梅背进房间。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郝某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郝某随后上诉,坚称江梅是自愿与他发生关系。市三中院审理后裁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驳回郝某判决,维持原判。

六安论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