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户口从原籍迁入北京,60余岁的李某在和现任丈夫结婚2年后,为图方便,通过路边小广告找人花300元私刻公章后,将户口迁入北京。但最终因与丈夫感情不和,李某私刻公章一事遭丈夫举报。
今天上午,昌平检察院通报,李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昌平检察院提起公诉。 李某2010年与现任丈夫结婚,当时她了解结婚两年后能把户口迁入北京。 2012年,李某在原籍办完户口迁出手续,但到户口迁入地村委会开证明时,村委会不予批准。过了1年多后,村委会才同意。李某怕以前在原籍办理的迁出手续过期,就想到刻个假章弄个假证明,以省下再回原籍办证明的路费。 后李某在昌平某商场门前看见刻章的小广告,联系对方刻了户籍所在地户籍专用章、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章和中心站街道办事处章三枚公章,共300元。 此后,李某在家中按照原来办理的手续原件,自己打印了相关证明材料并盖上假章。没过多久,李某的户口就办下来了。 李某没想到,之后因经常吵架导致夫妇感情不和,丈夫便把她私刻公章办理户口手续的事向公安局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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