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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刘某假装愿意与李某结婚,骗取李某数万余元后不知所踪,刘某知晓上当受骗后报警。
2013年12月初,寿县的李某因久未娶亲,遂托曹某帮忙找对象。不久后,曹某便打电话让李某到湖北汉川,要将刘某介绍给李某,见面后刘某表示愿意和李某结婚并到寿县生活。这时,曹某以当地风俗为由,要求李某给刘某六万元彩礼钱,经过讨价还价后,李某将四万元的彩礼钱交给了曹某,后曹某将2万元现金当做“抚养费”交给刘某。几日后,刘某便随刘某到达寿县,并到民政局准备登记结婚,在民政局办证大厅等候排队时,刘某以复印户口本为借口,乘机离开办证大厅,并将装有自己户口本、身份证及李某的2万元现金的钱包一起骗走。
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婚姻大事还是要慎重行事,以免被有心人所利用,到时候”没了夫人又折兵”的凄惨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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