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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与小李经亲友介绍相识,于2003年4月登记结婚,并生育了一子一女。婚后前几年夫妻二人关系很好,但是从2011年开始,丈夫小李跑出租期间与一陈姓女子同居后就不与小王共同生活,彻底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几近破裂,已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小王遂向法院提出离婚。
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便召集原、被告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情与法的角度帮双方进行分析,一方面做小李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能改过自新,取得小王的谅解。另一方面告诉小两口要多为自己的家庭及子女考虑,积极沟通,让孩子拥有一个健康完整的家庭。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没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最终判离。(侯威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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