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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裕安区狮子岗乡新华村一名村民,我是一名多囊卵巢的患者,在很多医院检查都说受孕的机率很小,不能怀孕,我们一家为此万分苦恼,于是抱着试试的心态于08年在南京鼓楼医院接受治疗生下宝宝,现在我是符合第二胎的指标,并于2013年在合肥105医院的治疗下有幸又次怀孕了,当时在合肥105医院保胎,医生说不能下床(至今保留医院的病历,可以提供)。于是等我回到村里办准生证时,村里计划生育的负责人说超期一周多居然罚款10000元,(罚款没有正规发票,只是一张白纸条收据所谓押金)(国家规定这个属于补办证,只罚款200-500)。问他可有规定,他很嚣张的居然说狮子岗乡新华村他说的就是“规定”。这个数字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对于我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可对于他们来说眼睛都不眨一下,无耐之下我只好如数上交,在这六年里,我每次都按时妇检。
现在我宝宝提前于八月十五那天在分路口卫生院剖腹产平安生下,现在办理出生证,村里叫医院把时间改成年底,我不知道这个里面存在什么猫腻,希望计生部门能够尽快解决我的问题,退还给我不合理的罚款(10000)元。像我这样的情况在我们村只是冰山一角,希望计生部门纠正地方性一手遮天这个不正之风!
请相关计生部门尽快给予解决,我会敬候佳音。如需要我可以提供我的所有资料和乡村负责人的姓名,如果无人问津,我会继续上访,不相信没有我们老百姓说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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