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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多位市民致电本报反映,街头经常有成群结队的流动广告车出现,有的车身上张贴着五颜六色的宣传广告,有的车身则是比较先进的电子显示屏,车上配有大功率的音响,反复播放广告词。这些流动的广告车队一边缓慢行驶一边大作宣传。如此做法,既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同时也阻碍了交通,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9月22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家住市区龙湖山庄小区的金先生说,不知道从何时起,在六安的大街小巷就出现了流动广告车,从先前的小货车后面挂着宣传海报,再到发展到如今的车载电子显示屏广告车,种类越来越先进,花样也越来越多。但是这些车上都装有高音喇叭,在路上跑起来喇叭声音比较刺耳,让人听着很心烦。金先生说,一般店家开业、商场促销、楼盘做活动时,街头流动广告车就多了起来。
“部分流动广告车不仅噪音扰民、光亮刺眼,而且成群结对的缓慢行驶,存在安全隐患。”张女士说,自己就看到过七八辆广告车一辆紧挨着一辆成队行驶,速度十分缓慢。有时车队还在居民区附近走走停停,将出租车、公交车等车辆堵在后面,由于是车队,后面的车子还不容易超车,车流量大时会造成交通拥堵,制造了噪音的同时还影响着交通安全。
流动广告车允许上路吗?记者咨询了市工商局广告科,“交警部门给流动广告车发的有市区通行证,一般来说,是允许他们上路的。工商部门会在权限范围内,针对其车体广告本身内容进行审查,看车体广告本身是否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规,前段时间处理了一起流动广告车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广告的案例。”市工商局广告科负责人说,“在噪音扰民这方面,会约谈流动广告车的经营户,劝导他们尽量调低音量,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针对部分流动广告车扰民的现象,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交警部门一直在关注流动广告车管理问题,并在日常工作中对其加强管理。民警在执勤中发现广告车首先会查验车辆的行驶证,查看证件上的车辆使用性质、车体照片是否与该车现状相符,针对可能存在的私自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和私改车型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会责令恢复原状。
另外在六安城区行驶的广告车必须办理通行证,平时要遵照交警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在交通高峰期,流动广告车将不能在城区道路上通行,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或驶入禁行路段进行处罚。
那么,一些流动广告车排成纵队缓慢行驶可能造成的交通隐患怎么来处理呢?“执勤中,我们会对行驶速度过慢的流动广告车进行引导,并要求其恢复正常行驶速度,避免对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不利的影响。”一位路面执勤交警这样说。(储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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