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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国庆节期间,自来水公司发来短信提示说欠费,去交费说我家抄表上月走水量40多吨,要76块钱(家里从没用过这么多水)!家里阀门关掉,水表仍在不停地转,然后把楼下的总开关关掉,水表才停住。找物业水电工来看,说可能是地下管漏水,要挖开地面维修,工程很大,还说要用户自己出钱,至少200块。从抄表截止到今天又白白浪费了多少方水还未知,又是一笔经济损失。同住我们上城国际9号楼的隔壁一单元一楼也有用户说她家也是因为地下水管漏水水费惊人,跟我家情况差不多。我想请问有关部门,地下管道不是我们用户人为造成,我们看不见摸不着,是我们的责任吗?请问这个责任该由谁来负???
自来水公司的有些职工的工作作风实在不敢恭维,记得有一次去交水费,发票上的“本期行至”的数字为128,而当天交完水费后回来看下水表,数字却是126方。我就纳闷了,你们公司抄表时间不可能就是我交水费的这一天吧?抄表的日期应该是前几天吧?按理说当时的水表数字应该还不到126方吧?126方水还没用到,居然缴费要我交128方的水!显然是公司的抄表员压根没抄表,而是“估”表!太不负责了!看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自来水公司就是这样实施的!望主管局好好给自来水公司上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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