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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女子李某“财胆包天”,偷入老汉家,盗窃又放火,寿县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法以盗窃罪、放火罪追究李某刑事责任,并对其数罪并罚。
据李某供述,其白天在卫生院与一老汉起口角,一气之下,竟起贼心。当晚,李某偷入老汉家,盗走两部手机,并将一房间的棉被点着。后老汉发现,将火扑灭,才避免了更大的不幸。另查明,李某还另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采取放火方法点燃他人财物,危害了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入户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分别构成放火罪、盗窃罪,被告人李某系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将依法对其处刑并处罚金。(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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