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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徽省首届钓鱼锦标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满足广大钓鱼爱好者的比赛需求,增强我省钓鱼运动竞技水平,经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安徽省钓鱼协会研究决定,拟于2014年11月15-16日在合肥举办安徽省首届钓鱼锦标赛,现将比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参赛。
附1:
安徽省首届钓鱼锦标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安徽省钓鱼协会
二、比赛内容:竞技钓、休闲钓
(一)竞技钓
1、竞赛形式:手竿竞技钓鱼
2、比赛项目:
3.6米手竿钓对象鱼(小鲫鱼尾数)一场
3.6手竿钓钓对象鱼(中鲫鱼重量)一场
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 量)(鲢鳙及非养殖类小杂鱼,无效) 一场
3、比赛时间:2014年11月15日上午7.30开幕式抽签。
4. 比赛地点:合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比赛赛程:一天三场,每场70分钟。
6、报名方式:实名制报名,顶替报名与网名报名无效(限安徽省户籍、请运动员带好身份证)
安徽省钓鱼协会
联系地址:合肥市芜湖路97号
报名热线:0551-62873718
传 真:0551-6、64653753
联 系 人:周云
收 款 人:安徽省钓鱼协会
帐 号:184203468974
开 户行:中行马鞍山路支行
合肥大铭渔具
联系电话:0551-65857768
13705607433
联系人:潘俊铭
收款人:汪轶群
农行账号(可苑路支行):6228480660670412411
中行账号(梅山路支行):6216666300001052971
7、报名费:200元/人(含中餐、水,食宿自理)。
8、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3日下午4点截止报名,主办方以收到报名费为最终报名依据,不接受口头报名和当日报名(此次比赛为电脑抽签,必须在比赛的前一要制作好IC卡)。请提前报名,过时不报,恕不退费,敬请谅解。
9、竞赛办法:
a) 在一天的比赛中,每名运动员分别参加三个项目的比赛,计总成绩。
b)比赛分别在三个赛池循环进行。按12个赛区,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
c)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采用倒积分制,即成绩越好分数越少,如:每组成绩第一、二名,分别获得成绩分1、2分,以此类推。如果成绩相同看小分,再看尾数、重
量,再相同则抽签决定最终成绩。
9、比赛奖励:
冠 军:现金10000元+奖杯+证书
亚 军:现金4000元+奖杯+证书
季 军:现金2000元+奖杯+证书
第四名:现金1000元+证书
第五名:现金800元+证书
第六名:现金800元+证书
第七名:现金800元+证书
第八名:现金600元+证书
第九名:现金600元+证书
第十名:现金600元+证书
第十一名~第二十名:现金400元+证书
第二十一名~第三十名:现金200元+证书
10、比赛规则:
(1)对象鱼3.6米,则范围必须在正负3公分内;混养用竿为4.5米,则范围必须在正负3公分内。不得使用串把变节竿。违反上述规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单场比赛成绩。
(2)线组要求:不得超过限定钓竿长度30CM,即竿柄到底钩长度为30CM以内。违反上述规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单场比赛成绩。
(3)钓点要求:钓箱紧贴池塘边缘,不得后移,支架对准中线,浮标点必须在竿稍前(如3.6米或4.5米以外)。此项违规,第一次加罚3分,第二次犯规取消单场比赛成绩。
(4)比赛用钩要求:不得超过两枚,限用无倒刺鱼钩。
(5)用饵要求:不得使用鲜活动物饵、果冻、拉拉糊、米饭、米饭饵类、米糊、平刮式上饵、麻团、二次以上粘(zhan)粘(nian)以及棉花、化纤等其他任何有毒害的小药与钓饵,如有发现将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6)用漂要求:浮标长度须在50公分以下。如在比赛中发现使用超长漂行为,取消单场比赛成绩。
(7)在每场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选手须由裁判带入、带出场地。如发现运动员没经裁判同意移动钓具进入钓位者,将加罚3分。如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制止,继续犯规的,将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8)在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擅自离位、串位、串饵,如急事需要离开钓位,须经裁判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第一次加罚3分,再犯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9)每场比赛开始前,须由裁判员检查鱼护后方可将鱼护入水。如运动员有意将鱼带入下场比赛,将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10)每场比赛开始前,线组一律不得入水,一经发现加罚3分,如中鱼将加罚5分。
(11)比赛结束信号发出,没有入护的鱼视为无效鱼。强行将鱼入护,该鱼无效并加罚5分;混养比赛将拿出选手鱼护中最大一尾鱼放掉,并加罚5分。
(12)比赛如有串鱼、并护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运动员此次比赛成绩;赛中鱼获掉在鱼护外,必须是先拾鱼入护后再抛竿,否则视为串鱼并护行为,违规者加罚3分;严重违规者将处以本赛区的终身禁赛。
(1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选手应立即收竿,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不准自行倒鱼,否则将取消本场比赛成绩。
(14)任何一场比赛,都不准换人垂钓,否则成绩无效。
(15)在比赛结束后,称鱼时有意将其它物品放入鱼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单场比赛成绩。
(16)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不得故意造成鱼获死伤。死鱼无效。
(17)禁止向池内扔烟头、脏东西、吐痰、泼水、小便,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必须将废弃钓饵、废弃饵袋等垃圾放到垃圾箱内,以保持钓场的清洁,提倡文明垂钓。
(18)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垂钓,着装整齐,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对手,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二)休闲钓
1、竞赛形式:手竿传统钓鱼
比赛项目:手杆钓混合鱼重量
2、比赛时间:2014年11月16日上午8:30抽签。
比赛地点:
3、比赛赛程:一天两场,每场90分钟。
4、报名方式:实名制报名,顶替报名与网名报名无效(限安徽省户籍、请运动员带好身份证)
5、报名费:200元/人(含中餐、水,食宿自理)。
6、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3日下午4点截止报名,主办方以收到报名费为最终报名依据,不接受口头报名和当日报名,报名不来者恕不退费,敬请谅解。
7、竞赛办法:
(1)杆长限7.2米以内,必须使用颗粒状浮标,线组只能使用单钩。
(2)用饵不限(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类鱼饵),开赛2分钟内可以做窝。比赛时严禁以任何方式方法做窝。
(3)本次比赛将分两个赛区循环进行,每位选手由抽签确定钓位,不得私自更换钓位。
(4)成绩计算方法:
个人总重:个人两场总重量优先者取胜,如果总重量相同,则按个人单场重量优先者取胜。
个人单尾:取个人两场比赛中,钓获最大单尾计算,如成绩相同,则按个人总重量优先者取胜。
8、比赛奖励:
个人总重:
第一名:奖杯+证书
第二名:奖杯+证书
第三名:奖杯+证书
第四名-第八名:证书
个人单尾大:第一名-第八名:证书
9、比赛规则:
(1)用竿为7.2米以内,不得使用放线装置和失手绳。违反上述规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单场比赛成绩。
(2)线组要求:不得超过钓竿长度30CM,即竿柄到底钩长度为30CM以内。违反上述规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单场比赛成绩。
(3)钓点要求:对准中线,浮标点必须在竿稍前面,不得钓竿稍以内。此项违规,第一次加以处罚,第二次犯规取消单场比赛成绩。
(4)比赛用钩要求:不得超过一枚鱼钩。
(5)用饵要求:不得使用任何有毒害的小药与钓饵,如有发现将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6)用漂要求:要求使用粒状浮标。如在比赛中发现使用立漂(台钓标),取消单场比赛成绩。
(7)在每场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选手须由裁判带入、带出场地。如发现运动员没经裁判同意移动钓具进入钓位者,将加以处罚。如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制止,继续犯规的,将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8)在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擅自离位、串位、串饵,如急事需要离开钓位,须经裁判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第一次将加以处罚,再犯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9)每场比赛开始前,须由裁判员检查鱼护后方可将鱼护入水。如运动员有意将鱼带入下场比赛,将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10)每场比赛开始前,线组一律不得入水,一经发现将加以处罚。
(11)比赛结束信号发出,没有入护的鱼视为无效鱼。强行将鱼入护,将拿出选手鱼护中最大一尾鱼放掉,并加罚。
(12)比赛如有串鱼、并护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运动员此次比赛成绩;赛中鱼获掉在鱼护外,必须是先拾鱼入护后再抛竿,否则视为串鱼并护行为,违规者加罚;严重违规者将处以本赛区的终身禁赛。
(1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选手应立即收竿,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不准自行倒鱼,否则将取消本场比赛成绩。
(14)任何一场比赛,都不准换人垂钓,否则成绩无效。
(15)在比赛结束后,称鱼时有意将其它物品放入鱼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单场比赛成绩。
(16)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不得故意造成鱼获死伤。死鱼无效。
(17)禁止向池内扔烟头、脏东西、吐痰、泼水、小便,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必须将废弃钓饵、废弃饵袋等垃圾放到垃圾箱内,以保持钓场的清洁,提倡文明垂钓。
(18)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垂钓,着装整齐,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对手,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三)申诉及仲裁 :
1、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提出申诉。
温馨提醒:有严重疾患者请勿参赛,户外活动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主办方将不负担责任。
(四) 此次大赛的组委会享有对本次赛事的最终解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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