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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甚至未掌握驾驶技术,却开动他人车辆,在倒车过程中即致一死一伤,酿制悲剧,家住安徽省金寨县的小强从此为自己的轻率举动而背负精神枷锁,该案日前在金寨县人民法院得以审结。
据公诉称,小强是一名在读大学生,春节回家过年期间乘坐小莉的小型轿车至该县某小区,小莉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停车位后,因让小强为其车钥匙更换电池,便将车钥匙交给小强保管。谁料小莉离开后,受好奇心驱使,小强竟然忘了自己不懂驾驶技术,且对该车辆情况不熟悉的情况下,强行启动,在倒车过程中将两名被害人撞倒致伤,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致轻伤一级。案发后自知闯祸的小强在小莉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五十余万元获得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强在不懂驾驶技术,且对该车辆情况不熟悉的情况下启动轿车,致人一死一伤,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小强有自首情节,且积极救治伤者并履行赔偿义务获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合议庭综合评判后,判处小强有期徒刑一年半,宣告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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