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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卖场] 狠心爸卖掉出生7天女儿,贫困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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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1岁的狠心爸将自己出身仅7天的女儿,以2.4万元的价格卖给别人。目前,涉嫌买卖孩子的四人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孩子则在资阳市社会福利院接受救助。这位爸爸称家里穷、养不起,但这样就能躲开法律的制裁吗?这一切都是贫困惹的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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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父亲因家庭困难将出生7天女儿卖掉

  狠心爸张某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生了三个儿子,由于没有多余的生活来源,他只能靠种地维持5人的生活,家里的两间房子都是政府出资修建的。年初,发现妻子又怀孕后就想把这个孩子抱养给别人。通过中间人介绍,在小院镇找到想**的何某,何某今年40多岁,单身,一直想领养个孩子养老,最终以2.4万元成交。

  调查:为了孩子户口报假警

  何某把孩子抱回家中,想到没有出生证明,也没有其他手续,户口上不了,因此在别人建议下,想到了报假警,说孩子是捡来的。何某带着孩子从小院镇赶到相邻的伍隍镇一个路口,然后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报警,谎称自己捡到了一个婴儿。民警赶到现场觉得很可疑,随即对何某展开调查,并把女婴送到福利院照顾。最终,何某交代所谓的“弃婴”,实际是他从张某手中以2.4万元购得的。

  牢记:贩卖亲生子女已触犯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遗弃婴儿情节恶劣的行为和亲生父母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都应按遗弃罪定罪处罚。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该种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警醒:私下收养不合法

  根据《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亲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由亲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如果孩子不满14周岁、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也可以被人收养。但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亲生父母把子女送养人的,必须提交和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生规定的协议。如果是超生子女想送养的,必须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并落户。收养双方要在亲生父母户籍地办理收养登记,私下收养是不合法的。

  我有话说

  这个爸爸说到底还是太无知,太冷漠无情,钱比情重,随意变卖自己的孩子,把一切都当做了赚钱的工具。(河北 愤青时代)

  我想说的是农村孩子的好多悲剧,都是父母一手造成的。(山西 你侬我侬)

  无语,一直说穷,还要生孩子干吗?那么大岁数了还生?(辽宁 乐乐妈)

  精神疾病会有遗传基因的,这个女孩的命运太悲惨了。(江西 天籁城)

  一个女孩2.4万,男孩价钱应该更高吧?(广州 茶语心情)

  总感觉有重男轻女的感觉,咋不卖那3个儿子啊?(山东 狮子座流星)

  实在困难,可以让亲戚帮着养,至少血缘关系在,总比陌生人要好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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